央廣網北京7月12日消息(記者柴華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和報紙摘要》報道,私募投資基金管理細則昨天面世。根據證監會發佈的公開征求意見稿,明確私募基金投資範圍,並確定合格投資者條件。14-7-12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>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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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即日起到8月10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。此次發佈的《辦法》除了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外,還將市場上以期貨、期權、藝術品、紅酒等為投資對象的其他私募基金都納入到了調整範圍內。
 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:辦法本著與監管公募基金相區別的適度監管原則,在市場準入環節不對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進行前置審批,而是基於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信息進行事後行業統計、風險分析和必要的檢查。
  《辦法》明確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,而這個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、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。據鄧舸介紹,想要投資私募基金,相關標準主要包括兩條。
  鄧舸:一、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;二、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,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。
  此外在資金募集方面,《辦法》也有嚴格規定,以確保產品銷售給合格投資者。
  鄧舸:私募基金募集銷售方面,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形式,或者通過講座、報告會和張貼佈告、散髮傳單、發送短信微信等方式,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;不得向投資人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,或者承諾收益;不得彙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。
  證監會同時發佈了修訂後的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和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向社會征求意見,簡化行政審批,提高併購重組效率。
  (原標題:私募投資基金管理細則面世 明確私募基金投資範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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